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78号)。该政策文件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吸引和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为我国的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新政背景与意义
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海外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拥有国际化的视野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了充分发挥这部分人才的作用,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建立完善的留学回国人才服务体系,为他们的回国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二、新政主要内容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政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招聘条件和政策支持。同时,通过举办专项招聘会、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等措施,为留学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
支持回国创业:留学人才可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并享受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资助。此外,各类创业引导基金、专项扶持资金等也将加大对留学回国人才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多种形式为国服务:新政鼓励留学人才通过兼职、合作研究、回国讲学等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并设立实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项目,组织留学人才到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培训示范等服务活动。
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制定完善留创园发展政策,为留学人才提供场地、财税、服务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为留学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创新创业舞台。
规范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才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经认证后,可作为在国内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的条件或参考依据。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增强留学学历学位在国内的认可度和可用性。
强化出入境便利服务:外交、移民管理、海关等部门将积极为留学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保护留学人才的合法权益。
畅通职称评价渠道: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进一步简化了职称评审流程。
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留学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按规定由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确保了留学人才人事档案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依法为招用的留学回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选择灵活就业的留学回国人才也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了留学人才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面向留学回国人才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并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
三、新政实施与展望
新政的出台为留学人才回国发展提供了更为全面、有力的支持。这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还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人才队伍的国际化建设,提升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相信会有更多的留学人才选择回国发展,为我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出处:本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78号)整理撰写,旨在报道留学人才回国服务新政的相关内容。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中国政府网或相关部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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